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证监会昨天罕有主动发出声明,为一带一路基建公司来港上市铺路。香港证监会指因基建工程公司涉及风险较多,如有关公司达到4项条件,包括由内地国企、主权基金、主要上市公司,或于全球活跃的主要机构投资者持有大股,将可较易获得证监放行,变相自爆在什么情况下会获开绿灯。
香港证监会昨日的声明表示,一带一路公司寻求来港上市时,只在招股章程中披露风险并未足够,因为这些基建公司工程项目的性质或地点引致的风险并未得到处理。因此证监明文列出审批此类公司申请上市时能减低风险的因素,有助减低上市遇到反对的可能。
大型机构持大量股权或获放行
香港证监列出4项条件,包括第一,由内地国企、主权基金、上市公司或主要机构投资者持有大量股权;第二,获大型内地开发或国际银行承诺提供工程融资;第三,工程项目的位处地是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方,不然则需要让证监相信可获得公司在该地活动的公开及非公开资料的途径,比如上市控股公司在香港成立,簿册及纪录备存于香港,或者董事是香港居民。最后,证监亦指列出的的条件并非唯一的准则,申请上市的公司可以提出其他可供考虑因素,每个个案未必相同。
港交所(0388)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将继续与香港证监会携手合作,在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巩固香港作为首选金融集资中心的地位,又称香港和港交所的定位极具优势,将能把握国家一带一路策略带来的金融服务业机遇。
对于证监开宗明义列出要求,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林鸿恩称,这旨在为这类公司释除疑虑, 为免双方‘估估吓’,‘说白了就是你们有意来港上市,我们亦想接这单生意’。为基建公司如何能符合监管要求指路明灯,例如先需要寻找大型机构投资者或上市公司作首轮投资等。
一带一路基建工程项目位处的国家不少为发展中国家,法制及监管未完善,在披露及反洗钱等要求上未达证监要求,林鸿恩指部分要求能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工程获开发或国际银行提供融资,至少已经过一轮的审批工作;签署了备忘录则必要时证监可提请当地政府或监管机构,索取有关公司的资料,情况犹如中港两地的监管沟通,‘证监多开了几道门,有能力的公司应该能做到’。林鸿恩亦称不少已上市的中资客户这一年间购入一带一路项目发债融资,应在下半年陆续浮现,他们继而考虑2至3年后待财务数据齐全把项目分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