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放弃香港:失误在公关
整理编辑: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14-03-27 点击: 次
此前阿里巴巴集团花了一年的时间在媒体上发布各种与上市地点选择有关的言论,并和港交所高调对话了很久,结果阿里巴巴没能说服港交所还落了骂名,港交所也无法接纳这单超级IPO,结局可以说是双输。
阿里巴巴无法在香港上市不是技术问题(合伙人制度只是技术问题),而是情感问题、公关策略问题。
港交所自己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它也要对自己的投资人负责,李小加作为这家上市公司的CEO,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李小加写了那么多文章,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他想把阿里留在香港,可惜缺的就是一个说法。但港交所又不是一家一般的上市公司,它有其特殊的地位。阿里作为一个潜在的上市企业,在媒体上公开对港交所提要求,把这件事变成了一个交易所和一家企业之间的博弈,那么,谁会愿意看到一间交易所败给一家企业呢?
有人说合伙人制度很恶劣,或者说AB股制度很恶劣,因为这制度不能够保证广大普通股投资者享有平等投票表决权利。但同股不同权的AB股制度早已有之,香港以前也曾有过。美国正是因为AB股制度吸引了所有不断有融资需求、创始人股权不断被稀释的科技公司。即使一些非科技公司,如巴菲特的Berkshire Hathaway 也是AB股制度,Hathaway公司的B股只有A股的1/200的投票权。投资者相信巴菲特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知名足球俱乐部曼联也是AB股制度,当初想来香港上市,就是因为香港没有AB股制度,结果曼联也去了纽约上市。
谷歌、Facebook这些著名的科技公司都是AB股制度,国外的媒体上也不断有人抨击这种制度的不公平,但资本市场还是接受了。因为投资者还是想要分享这些公司发展的成果,哪怕以牺牲投票权为代价。资本市场不是法庭,不是公平正义就主导一切的。AB股、优先股、持股结构设计、各种股债混合的证券产品的创设都是为了平衡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的利益,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港交所也为重新引入同股不同权制度向香港证监会提交了谘询文件草拟本,但是没有通过。有人说这就是香港坚持了保护投资者的立场啊!可是,新加坡投行圈一个朋友说了这么一句:Investors need protection but also opportunities. (投资者需要的不仅是保护,更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