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财务司司长涉贪案判刑7年半
整理编辑: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 次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同案其余两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入狱6年兼罚款50万港元,6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入狱5年。而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本月19日作出的裁决,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现年66岁的许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特区最高级别前官员。据了解,许仕仁被指控在2000年至2009年担任公职期间,涉嫌收受超过4000万港元利益,优待新鸿基地产及其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