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

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

整理编辑: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13-09-28 点击:

根据《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
3.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首两项条件简单明确,第三项条件则需加以阐释。如果您有这方面不能确定的问题,请到或致电深圳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可以致电香港苏何会计师行咨询!
 
请联系我们:
深圳 TEL:755-83752000 83752111
香港 TEL:852-25458556 28151511
FAX:755-83663011 FAX:852-28542875
上海 TEL:021-6447 2111
广州 TEL:020-8364 9888
FAX:021-6448 5351 FAX:020-8364 9889 

网站地图 | 企业法规 | 公司指南 | 香港税务 | 香港新闻   Tel:400-034-0008  (全国24小时免费电话)
Copyright @ 2004-2019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www.hkbvi.com 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沪ICP备130087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