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香港投资人士必读

整理编辑:百利来注册香港公司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13-09-28 点击:

受雇来港的专业人士或来香港投资的人士
( 不适用于在本港的院校取得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并获受雇来港就业的内地学生,或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外地劳工及外籍家庭佣工等计划来港就业的人士。)
 
1.关于来港就业或投资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规定,可获优先考虑:
a.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c. 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d.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以及
e. 申请人能够对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2.政府须考虑的准则包括:
a. 本港是否确实有该职位空缺须聘用雇员;
b. 该职位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c. 聘用条款是否与本港市场所提供的聘用条款相若;
d. 申请人是否具备适合该职位的资历及相关经验;以及该职位空缺能否由本地人士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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